一、周排查人员
根据学校食堂落实主体责任定人定岗履职情况,由食品安全总监负责周排查具体工作落实。
二、周排查内容
检查应覆盖以下内容: 经营资质、经营环境条件(食堂、后厨、设施、设备等)、进货查验、经营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前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具体参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周排查清单》,全面排查生产加工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周排查工作流程
(一)正常经营期间,排查可以结合日管控情况、现场自查情况、其他各渠道收集的食品安全信息等,分析研判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检讨日管控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频繁发生或者存在较高食品安全风险的问题,应制定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整改结果。周排查应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二) 对于周排查形成的《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应及时上报至学校食堂主要负责人,抄送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使其知晓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督促相关责任部门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确保食品安全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