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同学: 物业管理公司学生公寓中心已将毕业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2010年9月—2014年5月)所欠水电费明细帐结算完毕,将公示于各楼幢,并在网上进行公示。6月超支水电费结算后在你们办理离校手续时一并收取。请同学们在6月15日以前进行核对,如有疑问,请到本幢管理员处进行核查,逾期将以公示表进行结算! 男生院3、4、8幢、女生院1、2幢的每学期超支水费结算截止到2013年下期。2014年上期超支水费将在你们办理离校手续时一并收取! 说明:结算时间:2010年9月-2014年5月31日 公示时间:2014年6月9日-6月15日。 核查时间:2014年6月9日-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