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公共机构开展“迎峰度冬”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由后勤服务保障部牵头,从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期间,对全校重点用能场所、重点用能设施设备进行强化管理,适时开展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检查,并对违规单位进行全校通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组成员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武装保卫部(保卫处)、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后勤保障服务部。
二、检查范围
行政办公区、教学楼、实验楼、各类研究生自习室、食堂、各场馆的空调、电热水器具、电梯、教学设施设备等。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部门和各学院高度重视,于11月30日之前利用教职工大会、学生周前会、团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向全体师生做好节能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重点用能场所、场馆和设施设备要加强管理,统筹安排,科学利用,坚决杜绝浪费能源的不良行为,大力提倡低碳学习、低碳工作和生活。
(三)检查工作将于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随机开展,检查结果上报学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对违规单位进行全校通报。
附件1:《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公共机构开展“迎峰度冬”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
附件2: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公共机构开展“迎峰度冬”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
乐山师范学院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