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后勤保障服务部合同制员工招聘领导小组面试,试用15天,拟聘用金英、吴建明、余连兵3人为后勤保障服务部饮食服务中心合同制员工。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岗 位 |
金 英 |
513437198203243920 |
饮食辅助 |
吴建明 |
51112419630430421x |
饮食辅助 |
余连兵 |
511129197105095212 |
饮食辅助 |
二、11月10日,经后勤保障服务部合同制员工招聘领导小组现场面试评分,确定拟聘用熊映碧(身份证号:511102200111040423)为后勤保障服务部校园环境中心员工(试用期15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10日始至2023年11月13日止。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凡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
监督电话:0833-2276429(后勤保障服务部综合科)
后勤保障服务部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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