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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

浏览量:  日期:2014-09-01  作者:向方桃  来源:后保部   审核人:周彦杉    

校医院工作职责

  1.在后勤保障服务部的直接领导下,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规,以预防为主,坚持防治结合的方针,搞好预防、计划免疫、医疗保健工作,热情为校内的师生服务;

2.对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饮食卫生与营养卫生等实施医务监督,并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3.负责入校新生和毕业生的健康检查,定期对学校各类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各类健康检查的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归档,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4.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大学生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增强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鼓励学生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我校师生员工参加乐山市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工作的管理;

6.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做好我校传染病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全校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统计上报工作;

7.做好学校大型活动、考试的医疗保障服务工作;

8.做好全校师生员工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宋彦利

院长

2276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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