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川公共节能办〔2022〕10号《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公共机构开展“迎峰度夏”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请校内各二级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落实节能节电相关工作。
后勤服务保障部近期将牵头对各二级单位落实“迎峰度夏”开展节约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范围:办公区、教学楼、实验楼、各类研究生自习室、食堂、各场馆的空调、电梯、电热水器、教学设施设备、景观照明、led 显示屏等。
附件:《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公共机构开展“迎峰度夏”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
后勤保障服务部
2022年7月27日
- 附件【关于全省公共机构开展“迎峰度夏”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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