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学校后勤保障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廉洁自律、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和后勤保障服务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轮岗对象:
采购人员、验收人员、库管人员、配送中心主管、饮食服务中心主任、物资中心主任
二、轮岗条件:
1.在同一关键岗位任职满4年。
2.经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应进行轮岗的其他情形。
三、轮岗程序:
1.一般岗位的轮岗,由中心根据重点岗位实际工作需求,拟定中心年度岗位轮换计划经分管部领导审批后报党政联席会讨论;涉及科级岗位的轮岗,由分管部领导提出年度岗位轮换计划,按组织部门相关程序执行。
2.年度岗位轮换计划确定后,属于中心内部员工之间不同岗位轮换的,由中心主任予以安排办理相关轮岗事宜。不属于中心内部员工之间不同岗位轮换的,由后勤保障服务部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从后勤保障服务部其他部门调配相应人员接替。
3.在公布轮岗方案后,轮岗对象需要制定并提交工作交接清单、资料清单、目前进展中工作移交、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
4.交接双方并行工作一个月,使继任者能在现任者帮助下迅速了解工作内容,确保工作顺利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