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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专业技术人才聘用暂行规定

浏览量:  日期:2014-07-03  作者:  来源:乐山师范学院后勤保障服务部   审核人:    

为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实现集团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根据学校和集团相关规定精神,并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专业技术人才,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能力,在集团专业技术岗位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应当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集团所需紧缺专业或特殊岗位,经集团批准,其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

第二条 根据集团工作需要,近年需要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主要类别为:土建工程、烹饪、营养、临床医学、财会、水电、园林。

其它需要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由所需单位报集团总经理批准,可列入。

第三条 专业人才选聘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公平竞争、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四条 应聘集团专业人才岗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修养,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从事学校后勤服务工作。

(二)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紧缺专业或特殊岗位可放低至全日制专科学历,但必须有相应工作经验。

(三)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独立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内容。

(四)符合应聘岗位任职条件及要求。

(五)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高级职称或紧缺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可放宽。

(六)集团紧缺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需要获得国家规定的上岗资格证的,须在应聘两年之内取得相应岗位资格。

第五条 集团现在岗人员,申请纳入专业人才聘用范围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修养,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从事学校后勤服务工作。

(二)通过国家认可的成人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岗位执业资质或相应岗位初级以上职称,并在申请的专业技术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

(三)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独立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内容。

(四)年龄: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高级职称或紧缺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可放宽。

(五)具有特殊才能或特殊贡献的员工,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第六条 选聘程序:

(一)编制人才引进计划

1、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单位部门制定3-5年集团人才引进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2、每年初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当年所需专业人才及引进数量。

(二)报名及聘用

1、发布人才招聘信息。通过公开渠道发布人才招聘信息。

2、报名。应聘者到集团人力资源部报名。集团在岗职工达到申报条件的,可直接到人力资源部或部门填写应聘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3、资格审定。由人力资源部汇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定。具有特殊才能或特殊贡献的员工的资格认定,由人力资源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4、提出拟聘用人员。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相关考核,必要时可采用公开竟聘等方式进行,然后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拟聘用人员。

5、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人力资源部将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6、签定劳动合同。经研究决定聘用的引进人才,与集团签定劳动合同。

第七条 获准应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人员,享受待遇为:

(一)档案工资参照2006年文件执行

(二)绩效工资。见习期专科学历按相应岗位的60%执行;本科学历或助理级职称并受聘相应岗位的按70%执行;硕士以上学历或以上职称并受聘相应岗位的按80%执行;副高以上职称并受聘相应岗位的按100%执行。第二年,所有专业技术人才按应聘岗位的100%执行。

第九条 应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的人员,应模范遵守集团各项规定和管理制度,敬业奉献。

年度考核不称职、不能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不再享受专业技术人才待遇。

对于不认真工作,不遵守集团相关规定,违反劳动纪律,对集团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形的,除按《后勤集团员工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外,不再享受专业技术人才待遇。

后勤集团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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