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饮食服务公司员工肖占双、维修中心员工刘芳连续旷工已达15日以上,目无组织纪律,在员工中造成恶劣影响。
为严明纪律,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后勤集团员工管理条例(试行)》第六十五条第(七)款规定,经研究决定:从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日起,解除肖占双、刘芳与我集团签订的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后勤集团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抄送:总支及工会办公室
各单位、部门:
饮食服务公司员工肖占双、维修中心员工刘芳连续旷工已达15日以上,目无组织纪律,在员工中造成恶劣影响。
为严明纪律,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后勤集团员工管理条例(试行)》第六十五条第(七)款规定,经研究决定:从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日起,解除肖占双、刘芳与我集团签订的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后勤集团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抄送:总支及工会办公室